

【大河財立方 記者 陳詩昂】河南內河航運頂層設計正不斷完善。
12月1日,《河南省內河航運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提請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
河南為何要就內河航運專門起草一份地方性法規?《條例(草案)》主要寫了啥?它又是如何“誕生”的?大河財立方記者對此進行采訪。
為何制定這一地方性法規?
近年來,我省內河航運全面起勢,發展勢頭強勁。
作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內河航運對促進流域經濟發展、優化產業布局、服務對外開放、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作用。
河南立足連南貫北、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和地跨四大流域的水資源條件,不斷發力航道和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24年底,全省航道通航里程達1825公里,港口吞吐量達6085萬噸,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相較于水運發達省份,我省內河航運發展起步較晚,在通航能力、港口能級、項目建設、運輸水平、安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較多堵點卡點,迫切需要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河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于洋介紹,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精神,結合本省發展實際,制定一部綜合性系統性的地方性法規,從全局角度統籌航道、港口的規劃與建設、養護與保護,港口與水路運輸經營,安全與應急,發展與保障等,發揮法治引領作用,將為我省內河航運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條例(草案)》長啥樣?
據介紹,此次提交審議的《條例(草案)》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養護與保護、港口與水路運輸經營、安全與應急、發展與保障、法律責任、附則等部分,共八章八十二條。
在起草過程中,主要遵循了堅持發展引領、問題導向、特色突出等思路。
比如,堅持發展引領,《條例(草案)》聚焦省委“兩高四著力”決策部署設“發展與保障”專章,規定臨港經濟發展、多式聯運體系和開放平臺建設、行業綠色智慧轉型、運輸服務提升、航運文旅融合等內容,引領內河航運高質量發展,為融入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和“空陸數海”絲綢之路建設提供基礎支撐。
在對行業發展問題的說明中,于洋介紹,《條例(草案)》設置航運水利融合、港產城融合、航運文旅融合等條款,推動內河航運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港口集疏儲運及多式聯運體系建設、港口一體化、省際協調協作等,提升航道、港口能級,促進協同發展。并明確綠色航道、綠色港口建設、新能源船舶推廣使用、岸電設施設置和使用、數字化智慧化發展等要求,推動行業綠色智慧發展。
在堅持特色突出方面,《條例(草案)》將我省由省級負責干線航道和相關港口投、建、運、養、管一體化發展模式以立法形式固化,強化干線航道、港口建設省級統籌能力,建立航道規劃控制、用水聯合調度、省際協調等制度,助力我省加快構建中部便捷出海水運通道。
《條例(草案)》誕生記
這是一份經過專題調研起草、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研討修改形成的《條例(草案)》。
據介紹,就此次內河航運立法工作,起草工作領導小組自2月份以來,先后深入河南多地,召集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水路運輸相關企業、專家學者等進行調研座談,并赴安徽、江西兩省學習先進立法經驗,明確立法思路,找準立法重點,做好條例起草工作。
形成《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后,通過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印發省直有關部門、地市人大常委會、行業協會及企業、基層立法聯系點、省人大代表等重點征求意見,共征集意見建議182條。
圍繞征集的意見建議,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人員并邀請水運專家、相關企業等,逐條逐句進行研討論證、修改完善,共采納意見建議41條。
11月14日,財政經濟委員會全體會議作了研究,形成了《條例(草案)》。
11月17日,財政經濟委員會將《條例(草案)》及說明向主任會議作了匯報,主任會議同意提請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