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某黃金回收店老板張某輝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編造發布“有人入室盜竊,其財物丟失”等不實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張某輝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鄭州某教育公司員工鞠某葉為吸引流量、獲取業績,使用剪輯軟件拼接網絡素材,編造發布“河南事業編招聘萬人,本科起報”等各類虛假招聘信息累計300余條,造成不良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鞠某葉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鄭州某商貿公司為引流帶貨,組織3名人員成立引流工作組,編造“使用某品牌探測儀在酒店房間發現多個隱藏攝像頭,已報警”等虛假劇本進行擺拍,并利用多個網絡賬號對外發布,造成惡劣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上述人員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上述人員處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依法依規文明上網,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鄭州日報記者 張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