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14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上海市中小學校園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餐食質量保障、強化家長學生監督、提升監督管理效能四個方面,提出了十二項措施。

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確,食堂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學校,應通過招投標方式公開選擇供餐服務單位,供餐服務單位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且社會信譽良好。
學校以招投標方式公開選擇承包或委托經營食堂的供餐服務單位時,須將餐食標準、食材采購方式等作為合同的核心內容,明確評價與退出機制。
加強餐食質量保障,《若干措施》要求,學校需每周公示和更換帶量食譜,督促食堂改進烹飪方式,推進菜品減鹽、減油、減糖,持續提升餐食質量。
強化食材供應鏈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嚴格食材供應經營主體的準入許可,加強對經營主體的日常監管,會同教育部門加大對校園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定期抽檢力度。建立經營主體不良記錄清單。
強化家長學生監督方面,《若干措施》提到,學校全面提高家長代表在供餐服務單位招投標、菜譜制定、日常檢查、食材價格監督等關鍵環節的參與度。
主動向學生和家長公開區、校兩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處置、反饋投訴意見。
以下為全文:
關于加強和改進上海市中小學校園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中小學校園餐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安全、提升質量,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一)完善三級管理制度。市級強化統籌指導,依托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園餐常態長效治理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形成教育、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發展改革等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各區落實監管責任,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園餐實施全流程監管,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學校履行主體責任,落實供餐過程管理、公開接受監督、安全風險防范、應急聯動處置等責任。
(二)加強供餐分類指導。食堂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學校,應通過招投標方式公開選擇供餐服務單位,供餐服務單位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且社會信譽良好。鼓勵具備食堂自營條件的學校采用自營方式供餐,強化食材采購和食堂從業人員等的管理。不具備建設食堂條件的學校,可通過從校外配餐服務單位訂餐的形式,解決學生集中就餐需求。
(三)規范食堂承包服務。學校以招投標方式公開選擇承包或委托經營食堂的供餐服務單位時,須將餐食標準、食材采購方式、食材占餐食標準的占比、食品安全責任、滿意度結果應用等作為合同的核心內容,明確評價與退出機制。各區應為學校公開招投標選擇供餐服務單位提供指導和服務,通過公開遴選方式形成供餐服務單位名單,作為學校開展招投標工作的參考。教育、審計等部門針對招投標流程開展監督檢查,家長參與招投標、質量評價、收支公開等重大事項的監督。
二、加強餐食質量保障
(四)保障餐食營養均衡。教育、衛生健康部門結合中小學生成長需求,組織編制各年齡段帶量食譜庫,確保餐食科學搭配、營養均衡。學校需每周公示和更換帶量食譜,督促食堂改進烹飪方式,推進菜品減鹽、減油、減糖,持續提升餐食質量。擴大校園餐菜品選擇種類,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自助選餐模式。
(五)強化食材供應鏈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嚴格食材供應經營主體的準入許可,加強對經營主體的日常監管,會同教育部門加大對校園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定期抽檢力度。建立經營主體不良記錄清單。各區落實食材供應和學校履約驗收情況定期抽檢制度,邀請學生家長、行業專家、第三方機構參與,督促問題整改。拓展校園餐大宗食材集中采購渠道,為學校提供更多優質可靠的選擇。
(六)改善制餐用餐環境。各區因地制宜實施中小學廚房提升工程,升級設施設備,優化廚房空間和流程布局。改造學校老舊食堂,以多種途徑擴充學生食堂空間配置,提升學生現場就餐體驗。新建學校食堂應按照餐位設座率不低于50%、至少滿足學生分2個批次就餐要求的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更好滿足學生的就餐體驗。
三、強化家長學生監督
(七)拓展家長參與渠道。學校全面提高家長代表在供餐服務單位招投標、菜譜制定、日常檢查、食材價格監督等關鍵環節的參與度。主動向學生和家長公開區、校兩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處置、反饋投訴意見。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落實“接訴即辦”。
(八)優化校園陪餐制度。學校嚴格落實校領導和相關負責人每日陪餐制度,公開陪餐具體安排,確保與學生同一場所、同一餐食。全面落實家長陪餐制度,歡迎陪餐家長實地了解學生用餐過程和食堂運行情況,充分吸納家長的合理建議。
(九)改進滿意度調查。市級統一設計校園餐滿意度調查問卷,各區統一組織第三方機構每學期開展1次覆蓋全部學校的校園餐滿意度匿名調查。各區指導學校根據調查結果和招投標合同約定,針對性調整改進校園餐供應管理。鼓勵學校開展“我為校園餐獻策”等活動,提升學生參與校園餐質量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提升監督管理效能
(十)強化區級協同管理。區教育局加強對食堂建設、食品安全、膳食經費管理、食材采購等工作的統籌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嚴格承包經營、食材供應、供餐等經營主體準入許可,加強日常監督抽查,督促供餐服務單位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嚴肅查處涉及校園餐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時向區教育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區衛生健康委加強校園食品安全風險、營養健康監測評估,為學校提供營養和預防食源性疾病指導。區發展改革委加強對學校食材價格和餐食標準的指導。
(十一)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對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建立健全由校領導、后勤及財務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組成的食堂管理領導小組,杜絕“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落實學校校園餐管理關鍵崗位配備和責任,通過強化輪崗交流等制度建設,防范重點崗位人員廉潔風險。市、區教育部門將校園食品工作納入學校辦學評價范圍,及時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十二)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打造“陽光食堂”,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水平。升級學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臺,豐富完善食材溯源、食材驗收、食堂人員管理等功能模塊,以數字賦能提升學校食堂管理水平。